迪蒙网贷系统:P2P完全去担保化不可能
P2P平台能否完全去担保化?中国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的资深专家、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迪蒙网贷系统CEO向隽分析认为:“近期这很难实现,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我国统一的大数据征信体系还没有建立,借款人的信用问题依然是最大的风控难题,平台坏账的几率还是较大;第二,P2P是高收益的行业,收益高,风险自然也高,而担保是降低风险的最有效方式之一,这种方式已经为历史所证明。”
近期,P2P平台的去担保化问题,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有业内人士称,7月18日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对P2P网贷进行了“信息中介”的身份定性;最高院新近颁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两者都明确了P2P去担保化的趋势。
据了解,中国4千多家P2P平台基本都有担保制度,一部分是交给第三方担保公司来进行担保,另一部分则是平台自身进行担保。不过这两种担保方式都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种担保方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担保费用较高,从而提高了融资成本,影响P2P平台长远发展。第二种担保方式问题更大,平台既做P2P,又做担保,这有失公允又有大风险,一旦平台倒闭或卷款跑路,所谓担保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界定网络借贷机构属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最高院新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22条明确指出,网贷平台仅仅是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规定同时指出,如果网贷平台通过网页、广告等途径明示为借贷者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时,法院应予以支持。从这两个文件,我们可以看出P2P平台自行提供担保是违法的,平台自身去担保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这样,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平台提供担保,就成为了P2P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在“创互联网金融无限未来首届高峰论坛”上表示,互联网无法解决P2P行业发展中的信用问题,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担保公司来承担中介组织。由此可见,P2P完全去担保化不可能,第三方担保才是行业发展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