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果洛州各县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 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领导、协调、监督,制订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重大事件;人社部门牵头协调,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配合、各司其职,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机制。 建设领域建筑行业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领域。明确了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时,出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凭证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明确了劳动分包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支付责任、未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责任以及违反《管理办法》转包、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连带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实名制管理和用工备案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并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编制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自招用之日起10日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 《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定期监督检查与人社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明确人社部门检查时,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应予以协助、配合,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果洛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