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省民宗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化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
一、思想重视,坚持统筹抓总谋全面。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可检验成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族宗教依法治理、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等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提振精神,坚持固本夯基强素质。着力在推进法律法规学习上狠下功夫,细化任务分工,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方式,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开展法治能力测试,实现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治的目的。认真修订《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注重对上位法的补充、细化和量化,增强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全省宗教事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全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修订送审稿获得公保扎西常委和杨逢春副省长肯定批示。
三是提质增效,坚持依法决策守规则。在机关议事规则、办文办事规则中充分体现严格依法决策。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组织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围绕民族宗教问题开展研究。切实做好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征求专家和民族宗教界意见等工作,确保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聘请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实施重大行政执法等均经法律顾问论证审查。
四是提档升级,坚持改善环境优服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四级四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完成35项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主要教职人员任职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坚持管理和服务并举、处置与疏导并重,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认真推行“三项制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优化营商环境”融合发展机制,助推进产业发展,培训青绣从业人员30名,带动全省30万绣娘致富奔小康。全面加强“清真”概念泛化治理,设计制作统一清真食品标识,严防冒用、滥用清真食品资质,从源头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开展全省贯彻《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以督查优化各地政务环境,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
五是对标高位,坚持立足职能谋作为。制定实施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意见,抓好“寺院法治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抽调懂政策法律、懂宗教、懂双语、善宣讲干部入寺宣讲法律知识。鼓励支持宗教界代表人士利用集体宗教活动宣讲政策法律,通过“活佛说法”“阿訇讲法”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寺观教堂示范创建等形式,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摄制《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微动漫,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落实“双暂停一延迟”措施,严格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