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宗教世俗化对其社会功能的影响
一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种文化现象或思想体系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宗教的产生、发展也都根植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沃土之中,远古时期,由于生产条件欠缺,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某些自然现象无法作出科学解释,从而产生灵魂观念直至人格化的神圣,这些因素,构成了原始宗教信仰的起源。宗教反映着社会存在,其思想根源存在于世俗社会之中,时刻受世俗社会思想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宗教思想也对社会生活起着反作用,一定的宗教思想也总是影响着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类生产,并制约或推动产生它的经济基础的发展。在宗教发展中,产生于人类生产活动的人格化的神圣逐渐被认为是一种超越自然和人类社会之上的力量,它永恒不变,影响和主宰着人类生活,而这些宗教思想及相关哲学也被认为是永恒的法则,人们依靠它的指示来完成社会生产和人生历程,这样,宗教就将产生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经验性的情感体验上升为一种神圣的秩序,将以经验为根据的历史和经历,变成了超越经验的必然,人类存在的无数偶然事件变成了神圣法则不可避免的形式,宗教将人与其创造的世界的关系颠倒了。这种关系的颠倒是人类心理活动的结果,是一种文化精神的活动。人一出生,大自然及既存社会都以外在化的形式独立于个人之外的。人们必须通过不断的主体和精神的活动,将自己的存在倾注于世界,使自身融于社会之中,将被前人客观化了的物质和精神产物纳入自身的意识。每个人都得接受社会对人的指导、控制和保护,如果与社会背离,个人就会丧失其身份和意义,陷于一种无意义的恐怖之中,因此,宗教是针对人体的先天结构的未完成性所作的秩序化和法则化作用,它产生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经济生活中,同时又超验于个人之上,具有终极意义,它是“一种用神圣的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人类活动”① ,是将整个宇宙设想为对人来说具有意义的大胆尝试。
二
宗教是人类获取意义和秩序的精神依托,是使人类免于混乱和无意义之恐怖的屏障,而意义和秩序又恰恰不过是人类活动的产物。这种关系决定了宗教只是一种人类生存的方式,即被虚幻化的宗教神界与现实的人界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人们在建立充满神性的宗教世界的同时,首先必须建设现实的生活世界,即人们不仅要寻求人生的终极意义,更应关心现实生活,因此,世俗化的根本产生于最古老的宗教源泉之中。“世界摆脱巫魅在‘旧约’中就开始了”、“而新教为世俗化充当了历史上决定性的先锋”②。新教形成于西欧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和发展的历史时期。这个时候,正进行着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专制制度的重大社会变革。基督教在当时西欧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和思想体系,必须回答时代提出的种种问题。因此,它的理论并不仅仅谈及来世和彼岸,而更多的是涉及现实,包括社会生活各方面问题。
十六、十七世纪的宗教改革在西欧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使基督教世俗化。马丁·路德提倡基督徒应该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不要象修道僧人那样逃避责任,脱离现实,要在现世的活动中为上帝服务,在现世实现自己的拯救和人生的价值。加尔文更具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认为通过改造社会在此世建立上帝之国,就是荣耀上帝。他鼓励人们以积极的精神去从事每项工作。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都是从教义上促进宗教世俗化,造成深远的影响。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大宗教逐步走向世俗化。十九世纪末肇始,在科学进步和时代潮流的冲击下,世界各大宗教力求与现代化同步,又出现了宗教神学多元化、宗教神权淡漠化、宗教生活民主化、宗教信仰道德以及价值观念现代化等世俗化潮流。
就中国来看,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思想是积极入世的,是重人性、轻神性的。宗教始终没有占居主导的地位,也没有象西欧和阿拉伯那样的宗教狂热,很容易接受世俗化的思潮,佛教和基督教要在古代中国立足,不得不迎合世俗社会的政治主张、宗法思想、道德观念,这不能不说是世俗化的一种表现。中国禅宗,就是一种世俗化的佛教。
本世纪以来,我国的各大宗教在世界现代化潮流的影响下,也缓慢地发生了变化。建国后随着社会的重大变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逐步发展,我国宗教越来越强调它们的教义应该是关心在人世间建立公正、平等与美好的生活, 将它们的根本信仰同改善现实社会的状况、改善群众生活密切结合起来。宗教界还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 “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及建立“人间佛教”的主张③。
可见,宗教世俗化是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虽然古已有之,但主要是同社会现代进程有密切联系,它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一个不可避免的方面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各个国家和民族的现代化进程的产生和发展,宗教世俗化过程或早或迟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逐步发生。
因此,宗教世俗化仍是由产生它的经济基础决定和影响的,而随着社会生产和工业的发展,世俗化从经济领域不断向其他社会领域扩张渗透。这种趋势,使宗教向制度和秩序中最公开和最私有的方面,即国家和家庭两方面分化。也就是说由于政教分离,国家不再代表曾由统治地位的宗教制度的强制力量,宗教在现代社会中是被人们非强制性的、自愿的接受的,这种私有化的宗教,无论对于接受者来说是如何真实,却已不可能完成宗教的传统任务,建造一个能够赋予每一个人的终极意义的大同世界,就宗教是共同的而言,它已缺乏真实性; 就其是真实性的而言,它却缺乏共同性,这种状况引起宗教传统任务的改变,即宗教社会功能的改变与适应。
三
韦伯对现代社会的精彩总结大致可表述为:“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总之是世界祛除巫罔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命运,是一切终极而最崇高的价值从公众生活中隐退——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越领域,或者流于直接人限关系的博爱。”④这句话是对世俗化的全方位概括,也是指明了宗教在世俗化进程中其社会功能的变化。
首先,人类经济、社会及文化活动创造的既存世界,它对于外在化的个人之意义及其秩序的合理性的论证需要一种手段。无论社会如何进步,经济如何发展,个人的经验性体验,如恶梦、病痛及死亡总会发生,天灾人祸也总是存在,痛苦与不幸的体验总是伴随着人的一生,而宗教就将这种经验、不幸说成是需要的,是命定的,具有意义的,因此,宗教虽然不能提供解脱痛苦的真实途径和现实幸福,但能够提供终极意义,满足受苦难者的精神愿望,因此,在世俗化进程中,现代经验科学的世界观虽然取代神秘的宗教世界观成为人们征服自然,建造世界的主要手段,但是,宗教却提供了一套“把人与其生存的终极条件联系起来的象征形式和行为”。
其次,世俗化的进程促使人们更多地关注现实生活,“神至高无上,神主宰一切”的观念有所淡漠,但同时,重视个人价值,寻求个人幸福与独立发展的观点增强了,于是宗教道德成为宗教对社会产生作用与影响的重要方面,宗教在宣扬其基本教义的同时,大力宣道德规范,宗教义理所躬行的“众善奉行”,内心平安,抚孤恤贫,益寿延年,修身养性等思想被社会广泛认同,作为对社会道德重建的有力促进和补充。
总之,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发展,人们日益注意今世幸福,对世俗利益热情增加,宗教感情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费尔巴哈曾一度把宗教本质归结为人与人之间意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这虽然忽略了其经济基础, 但在人际关系比较冷漠的现代社会,很多人入教并非是信神的存在,也并非追求飘渺的天国,宗教更多的是人们于寻求自身的情感交流和寄托中发挥作用。
文章来源:2016年01月04日 《宗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