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官员财产公开只有从最高层开始才能真正带动
汪玉凯:对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社会的期望是非常高的,但是官方却不知如何下手。财产公开制有很多关键问题需要解决。我从“官员财产公开制:破解既得利益格局的重要形式”入手,分别说“利益格局的四种形态和三个变量”、“中国利益格局被扭曲的现状分析”、“通过官员财产公开制,破解既得利益格局”这三个问题。
首先,社会利益格局是在一定的社会和制度环境下,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社会利益形态。社会利益形态对社会的影响极为深刻,大体上可以把社会利益形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友善的社会利益形态,它是社会良性发展的稳定器;第二类是恶劣的社会利益形态,它是社会不稳定甚至动乱的重要根源。利益格局问题在任何国家都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以经济问题为表现的政治性问题,理由有三:第一,经济问题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会和政治问题深刻的交织在一起;第二,即使是政治方面的争斗,最终也都与经济利益相关;第三,政治因素在解决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时具有更主导的意义。
其次,我认为有三大要素决定利益格局的基本形态。第一,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第二,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性,第三,对公权力约束的有效性,这三个影响利益格局的变量是具有普遍性的。三种变量的形态不同,可能会产生四种不同的利益格局。
第一种是良性和谐的社会利益格局,在这种利益格局中,三种变量都是良性的,分配制度本身比较好;政府公共政策能够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公权力的行使能够被有效的控制和约束。第二种是轻度社会利益格局的扭曲,社会分配制度本身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但后面两个变量基本上不变,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性没有太大问题,公权力的行使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约束。这时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和调整不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第三种是中度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扭曲,这时候是三个变量中的前两个出现问题——分配制度存在着明显不合理的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出现了问题,但第三个变量还是在相对正常的状态下,也就是说公权力的行使能够被有效的控制和约束。这时要重点改革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和保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第四种是社会利益格局被严重扭曲,这时三个变量都出现了问题,社会分配制度不合理,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出现问题,公权力的行使也不能被有效控制,这时就需要对三个要素进行全方位的改革。我是从理论框架上来做一些分析,现实生活中三个变量可能互相交织,情况要复杂得多。
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利益格局被扭曲的现状分析。
首先,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1978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曾经讲过“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他还有一句是“共富”。目前在很多地方,第一个目标实现了,第二个目标却落后了。改革开放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等都在拉大。以简单的分配制度为例,90年代初期,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是53.4%,到了2008年下降到39.4%,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在二次分配中,我国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是比较低的。现在世界公认的十八个发达国家中,民生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比重最低的是56%,瑞典、挪威这些国家甚至高达70%。也就是说在这些国家,财政支出的70%被用到了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民生方面。这些年我国不断增加民生投入,但即使如此,到2009年,四大民生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还不到30%,我国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当于发达国家中低水平的一半。
第二,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在某些方面受到社会质疑。企业和企业之间不处在同一个公共政策的起跑线上,国有企业很强势,民营企业很弱势。公共政策的不公平还表现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等各方面,更表现为社会成员的发展机遇不公,中国进入全面拼爹时代,社会底层人越来越陷入困境。
第三,公权力的行使得不到有效控制,约束公权力的制度严重缺失。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对中国共产党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推动中国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可能成为共产党的掘墓人。在整个市场化的过程中,权力和资本完全搅合在一起,已经形成了三大既得利益群体——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既得利益群体;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垄断既得利益群体;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既得利益群体。这三大既得利益群体,既掌握了权力,又掌握了资本和资源,实力雄厚,羽翼丰满。我对此提出了“三灰理论”——灰色权力,灰色资本,灰色暴利。灰色权力是更大的腐败,它主要凭借权力影响力,而不是当权者自己运用权力。通过配偶、子女、亲戚在市场上进行资本并购、企业上市等活动在一夜之间攫取暴利。党的大老虎就是通过大量的国有资产并购,如收购油田、收购煤田等,把大量的国家资产变成自己的资产。领导的职位越高,权力辐射的越远,灰色资本数额就越大。最后,通过对三个变量的分析发现,中国目前处于上述阶段中的第四个,中国目前的社会利益格局是严重扭曲的。
最后一个问题是“通过官员财产公开制,破解既得利益格局”。
首先,要构建官员财产公开制的法理基础,要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构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我们的七百零八万党政服务人员能够清正,政府才能清廉,而干部清正和政府清廉又是政治清明的重要条件。我们现在离这三大目标还很远,不过可喜的是十八大报告已经提出了这三项要求。其次是要确立“废除特权、弘扬民权、约束公权、保护私权”的政治改革目标,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将这“三清四权”列入政治改革目标中。 第三是以遏制既得利益集团的肆虐,遏制“灰”现象的蔓延为重点,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基础上构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具体的举措是,第一,在贯彻转变作风八项决定的基础上,制定官员财产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范围、边界、实施对象等,并率先在一些新提拔的重要官员岗位上试点实施;第二,加快建立官邸制,清理官员房产。官员房产问题被老百姓称为“摆在马路边的腐败”,因此加快建立官邸制,通过清理党政领导干部的住房来遏制以权谋房;第三,对党政官员涉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对党政重要官员的配偶、子女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从根本上消除灰色权力地带得以存在的基础。其实这是个悖论,党政领导干部的子女也要生存,也要发展。但是我认为,一个领导人在其任期间就是要做出牺牲。如果不严格限制其配偶、子女的商业活动,权力和资本将完全泛滥;第四,以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为契机,取消所有国有企业实际上的行政级别,从根本上割断官商通吃的通道。我们现在的国有企业领导制度是官商通吃,要把改革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执行起来。
此外,中国的财产公开制度只有从最高层开始,才有可能将这个制度真正带动起来。另外,由于我国的党政机关人员太多,财产申报范围可以大一些,但是公开范围可以小,要从最高层切入,市长等由人代会选举出来的官员都在财产公开的范围之内。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电子政务示范工程总体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选自凤凰网大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