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实施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与政策措施

26.11.2016  21:03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22日,记者从全省贯彻落实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与政策措施,使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全省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分为8章31节,明确了全省人社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6大目标、19项主要指标,设置了8个专栏。提出了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举措。

  在就业方面,我省将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到“十三五”末,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

  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我省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到“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5万人。

  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造就一大批优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到“十三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新建8个市州级创业孵化基地,8个市州级公共实训基地,在人口较多、服务设施缺乏的乡镇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