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将审查项目实施主体信用状况作为安排政府资金的前置条件

29.11.2017  22:30

  为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要求,11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上研究决定,今后我委所有拟安排政府资金的项目,要将审查项目实施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安排政府资金的前置条件,事先查询项目实施主体有无信用不良记录,并在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时要注明对涉及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信用审查的有关情况。对存在信用记录“黑名单”的项目实施主体,一律不予安排政府资金,实施联合惩戒。这是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