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审批事项 我省财政管理服务水平日益提升
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等项目,财政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省财政积极推进财政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近年陆续取消了“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和“供应商资格备案登记”两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了“记账代理机构审批”和“罚没许可证办理”两个审批项目,并及时修订了相应管理办法。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手续移交、工作衔接、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在市(州)财政部门能够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同时,加大力度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基金)项目,2013年以来减免了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等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收费1800余万元。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改革管理方式,在以往数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经省政府审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等,并严格按照清单实施审批。目前,省财政厅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审批事项1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38项。该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等媒介集中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省财政加强后续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财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对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不得以其他方式搞变相审批。及时调整涉及我省减免收费项目的非税收缴系统基础数据,并实行动态监控,保障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到位,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省财政厅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省财政将细化审批标准和规则,规范审批行为,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继续加大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