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通报移送处理29起违法违纪情况 多人被查处

27.12.2015  14:43

  中新网12月27日电审计署网站今日发布公告,通报审计署移送至2015年11月已处理的29起违法违纪问题情况。按照通报中所示,有多名官员被查处。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现将至2015年11月处理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王晓林等人在公路建设中涉嫌违规操作使民营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审计发现,2002年至2004年,王晓林等人违规引入不具备资金实力的山西中海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德生)参与山西忻州至河北阜平高速公路建设经营,该公司通过倒卖公路建设经营权获利1.8亿元。2013年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山西省纪委、公安厅和交通厅对243名责任人进行了查处,依法收缴王晓林等人收受的款物折合4757万余元,扣押王德生等人钱款房产折合5855万余元。

  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助理张亚东等人涉嫌挪用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09年,张亚东与该信用社债券交易员毕立辉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将相关债券收益2000多万元通过江阴润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晓静)转给其亲属。2013年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查处。2015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亚东、毕立辉、刘晓静等3人有期徒刑5年至6年不等,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三、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涉嫌虚开药品购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3年,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医药企业,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药品售价、操纵税控机具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18.5亿元。2012年至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税务总局和公安部专案组已查补税款、罚款共计22.29亿元,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至12年。

  四、天津市20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天津市百德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天津众科电子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36亿元,部分被用于抵扣销项税额,造成增值税流失1亿多元。2013年7月,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至13年、罚金66万元。

  五、人民日报社所属河南分社原社长罗会文涉嫌利用职权牟取私利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0年,人民日报社所属河南分社原社长罗会文在河南分社网络传媒大厦建设中,违规引入不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共建”,在对方未投入任何资金情况下,约定将大厦建成后20%收益向其分成。2013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人民日报社编委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六、杭州中意印花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生育保险金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0年,杭州中意印花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静)利用虚构雇佣怀孕女员工方式,诈骗生育保险金30余万元。2012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浙江省公安厅组织查处。2015年7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静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退还非法所得。

  七、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部分管理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牟利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1年,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姚建军、原总会计师陈勇等人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由研究院出资4500多万元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权和私募股权,并在限售期内将股票低价转让给陈勇的亲友,使其获利。2013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西安交通大学给予姚建军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陈勇收受的股权收益金215万元已上缴陕西省纪委廉政账户。

  八、深圳市国土局等部门违规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深圳市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违规批准将深圳市美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开发楼盘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由1.9调增至4,净增加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且未收取调高容积率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使该企业从中获利1亿多元。2011年,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深圳市纪委等对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处分,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已追缴入库。

  九、中国银行湛江分行原副行长肖健涉嫌违规为不合规企业办理融资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在3家关联企业用伪造的财务报告、购销合同以及已注销的增值税发票向中国银行湛江分行申请融资过程中,肖健授意银行相关人员隐瞒风险状况,并批准向其授信,造成15亿多元信贷资金被骗取。2013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银监会、公安部组织查处。目前,广东银监局已对肖健给予终身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处罚;中国银行对33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开除1人,记过2人,警告2人,诫勉谈话及扣减绩效收入28人。

  十、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控股的惠来粤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煤炭购销协议编造应收账款,据以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滚动循环办理债权质押贷款,至2013年6月,贷款余额达29.98亿元。2013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银监会、公安部组织查处。目前,中国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共对97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撤职、免职5人,记大过、记过、降级或警告22人,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70人。

  十一、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白明玉等人涉嫌与倒票公司联手非法从事票据交易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经白明玉同意,该信用合作联社原副主任李文凯、财务科长张庆全将账外开立的8个银行账户、印章、证照复印件及空白票据业务粘单等,提供给一家企业用于办理贴现或转贴现,涉及票据金额1300多亿元,获取贴现和转贴现利差4000多万元。2014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银监会、公安部及辽宁省组织查处。辽宁银监局给予白明玉、李文凯取消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上述两人及张庆全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十二、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有关高管涉嫌与中介串通从3家国有企业套取融资服务费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属机构员工冒称该公司高级顾问,以协助获得信托融资为由,要求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向其指定的企业支付巨额融资服务费。2013年10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银监会、贵州省人民政府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四川银监局给予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原总裁陈军取消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十三、中国移动部分管理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向亲友及特定关系企业输送巨额利益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2004年至2011年,中国移动计划部以及所属6个省级分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在大宗采购等业务中,涉嫌利用职权向亲友及特定关系企业输送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2013年1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监察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6月,中国移动对10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有关部门追缴赃款3590万元。

  十四、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公司部分高管亲属入股关联企业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3年,国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费智的妻子入股该公司下属依兰龙源汇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获利;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向总经理秦江玉之弟及弟媳投资的泰州东良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物资6000多万元。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国资委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给予费智、秦江玉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并收缴费智投资入股违规所得25万元。

  十五、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涉嫌违规操作低价转让国有矿业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12年,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违规低价转让宜章田尾-长城岭铅锌矿业权,宜章县宝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1亿多元。2013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纪检、司法机关在对5名责任人查处中已挽回国有权益损失950万元。

  十六、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代偿采矿权价款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民营企业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时,违反双方约定将应由对方所属企业承担的采矿权价款,改由双方控股的企业缴纳,实际多支付6235万元,损害国有权益。2014年7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河北省监察厅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河北省国资委纪委对时任冀中能源董事长、总经理和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多支付的6235万元款项已收回。

  十七、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原院长曹亚平等涉嫌违规分配矿产普查补偿款造成国有权益损失700多万元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在开发黑龙江省宁安市英城子岩金(银)矿过程中,曹亚平违规向未进行任何投入的职工全资持股公司分配普查前期工作补偿款765万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014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黑龙江省纪委组织查处。2015年6月,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给予曹亚平撤销院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其他2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原党委书记王长水等涉嫌违规变更房产抵债协议造成国有权益损失800多万元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王长水等在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的情况下,擅自缩减黑龙江环宇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该所抵偿探矿权转让款的房产面积,造成国有权益损失850多万元。2014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黑龙江省纪委组织查处。2015年6月,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给予王长水撤销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其他3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湖北、上海、湖南等地160名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营彩票投注点问题

  审计发现,至2014年底,湖北、上海、湖南等地160名公职人员违规经营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投注点营利,涉及金额1亿多元。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分别移送湖北省监察厅、上海市监察局等部门组织查处。至2015年10月,有关部门已对19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对74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收缴违法所得43.47万元。

  二十、云南、重庆、陕西等地9家单位涉嫌套(骗)取彩票资金等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云南省开远军供站、昆明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重庆福彩中心渝东北营销分中心、陕西省渭南市体育局、榆林市清涧县乒乓球协会等5家单位套(骗)取彩票发行费等资金390多万元,湖北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山西省朔州市民政局、甘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民福老年病医院等4家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购车、公款旅游等问题,涉及彩票资金460多万元。2015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分别移送云南省纪委、重庆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查处。至2015年10月,已追缴资金454.77万元,1人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10名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

  二十一、山东、河南等地13名公职人员涉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骗取住房保障待遇、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和封丘县等地的13名公职人员存在违规领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22万元、骗取拆迁安置房1套和安置补偿费5.17万元等问题。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烟台市监察局、河南省纪委等部门组织查处。至2015年3月,已收回1套房产,追缴资金10.99万元,13名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二十二、河北省沧州中捷友谊农场涉嫌截留土地出让收入5700多万元问题

  审计发现,至2014年10月,沧州中捷友谊农场截留572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在往来款中挂账,并从中坐支2289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占地补偿费等。2015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河北省财政厅组织查处。2015年8月,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已全额收缴上述截留款项,河北省财政厅对中捷友谊农场进行了通报批评,沧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三、福建省华安县有关部门涉嫌直接或串通企业骗取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华安县财政局、经贸局等部门直接或串通企业,采取编造营业执照、工商注销通知书、税务注销通知书、项目环评资料等多种方式,骗取中央关闭中小企业补助资金4300多万元。2015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福建省组织查处。至2015年8月,已追回资金4272.72万元,8名责任人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公职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二十四、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涉嫌私设“小金库”1144万元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4年,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授权延安环评有限责任公司以该中心名义承揽环评业务,并将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取得的分成收入1144.42万元账外存放。2015年9月,审计署将此问题送国土资源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0月,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已收回“小金库”资金870.47万元,免去了下属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主任武征等3人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等处分。

  二十五、四川省凉山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涉嫌私设“小金库”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4年,凉山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傅平等人研究决定,将房租等收入存放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妻子的个人账户,形成“小金库”161.7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购车、接待等支出。2014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四川省纪委组织查处。至2015年8月,傅平等3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小金库”余额及3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共42.23万元已被收缴。

  二十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科院涉嫌违规购置住宅等问题

  审计发现,2006年至2011年,哈尔滨市农科院违规在海南省三亚市购买住宅两套,涉及金额724.3万元,且未纳入账内核算管理;该院办公室时任副主任梁洪涛还涉嫌侵占公款6万元。2014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哈尔滨市监察局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哈尔滨市农科院粮经分院副院长赵震虎等2名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使用的资金已追回510万元。

  二十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处涉嫌违规成立公司参与公交线路经营问题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14年,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处违规成立公司,参与公交线路经营牟利。2014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哈尔滨市监察局组织查处。目前,9名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二十八、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副秘书长平加祥涉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平加祥在负责低碳科技示范园项目建设管理期间,收受负责项目具体运作的河北中航盈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25万元干股,取得分红等收入12万多元。2015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河北省监察厅组织查处。2015年10月,河北省廊坊市纪委给予平加祥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12.48万元。

  二十九、广东省博罗县31名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审计发现,至2014年,博罗县31名公职人员违规持有37家非上市企业股份。2014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广东省监察厅组织查处。目前,博罗县纪委等部门对7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撤职、降级等处分,责令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清退股权或注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