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召开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就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2月17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厅系统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副厅长郭臻先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省环保宣教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畅谈了环保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从我省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推进、环保科技培训、辐射环境知识普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湟水河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环境管理、环境违法行为曝光、污染治理先进典型、环境监测大比武、生态环境监测、企业环境应急演练、环境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了环境新闻宣传报道线索。同时,各处室、各单位结合各自全年重点工作,从宣传内容、时间节点、方式方法等,对做好2012年环保宣教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副厅长郭臻先在座谈会上就做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思想先行,做到常抓不懈。 环保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性和有效性,让宣传教育在环保事业中发挥出应有作用。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努力把“虚”事办“实”。 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环保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正确把握方向,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宣传渠道,转变方式方法,着眼于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紧跟当前形势和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水平。 三要坚持“三个面向”,做到有的放矢。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面向领导和决策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大众,要持续不断推进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合理安排,有的放矢。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绿色环保理念,提升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环保、关注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格局。 四要坚持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 厅系统环保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由厅办公室总牵头负责,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具体承办和总联络工作,各处室、各单位和基层环保部门要积极认真配合,全面行动,做到每个月都有一个宣传主题,并密切联系各新闻媒体单位,打好环保宣传攻坚战。 五要坚持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 坚持与时俱进,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网络微博等宣传平台,厅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要做好环境舆情的整理、收集、研判和对外发布工作,及时关注全国环境舆情,分析应对环境舆论热点和敏感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力促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环境保护厅召开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省环保厅副厅长郭臻先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