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展开

02.06.2016  05:42

  青海新闻网讯 5月31日,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西宁市新宁广场举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副省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建华出席。

  当天的集中宣传活动由法治西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协办,省直和西宁市直机关65家单位以及西宁市10余个社区共同参与展开,共展出展板237块、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资料6万余份。为扩大《条例》的宣传力和影响力,各地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6月1日是《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该《条例》实施4年来,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了依法普法的新阶段,实现了覆盖广泛化、工作法制化、创建基层化、形式多元化、首创本土化、经费递增化“六大成果”;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92%,“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成果丰硕,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群众对“六五”普法的满意度达到85.3分;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