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路政总队等3家厅属单位被授予“西宁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03.05.2018  07:00
    近日,西宁市表彰2016—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省路政总队所属大通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被授予“西宁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省交通基金公司、青海路达公司、西宁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湟源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海晏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5家单位被授予“西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厅属各单位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厅文明办、地方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的工作思路,结合省厅“畅行青海·美在交通”文化品牌建设平台,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各单位常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深入开展岗位业务技能练兵、培树先进典型、“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有行业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弘扬正能量、传递交通好声音、树立交通好形象,为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了正确价值引领和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