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命名10家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单位

16.02.2017  17:36
为组织动员全市各族青少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2016年3月以来,海东市开展了2016年度海东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单位以“比团结、比进步、创示范”为目标,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阵地,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大力排查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同时,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一家亲”、“三热爱”等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了以点带面、点强面广、全面进步的创建工作格局。 经过认真打造、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海东市创建办、团市委决定命名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平安区巴藏沟中心学校、平安区古城乡中心学校、互助县民族中学、互助县威远镇南街社区团支部、民和县第三中学团委、共青团民和县委、化隆县第二小学、循化县清水乡下滩村团支部、循化县红光红军小学10家单位为“海东青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海东市创建办、团市委希望被命名的示范点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创建工作中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要以示范点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各族各界青少年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为全市如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奋斗目标中做出共青团组织和各族青少年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