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到了孩子的安全要注意

20.01.2018  09:12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6日,西宁市初中全体学生、高中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离校回家进入寒假模式(小学生1月9日已进入寒假模式),1月17日,全市中学正式放寒假,高三毕业年级学生则进入为期14天(1月17日-1月30日)的补课模式……“按理说孩子放寒假了,我们当家长的该长舒一口气才是,可孩子的安全反而比平时更让人操心了,因平时正常上课时间周一到周五有学校和老师管着孩子,我们反而很省心,这放假了孩子一下子离开了学校和老师的视线和管理,我们上班时间又顾不上孩子,真担心孩子独自在家、独自上街或找同学玩的时候有个三长两短……”连日来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中小学生家长表达了同样的心思,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家长、学校在确保孩子寒假安全方面都将采取哪些办法、招数。

  将孩子往补习班一放了之隐患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班后家中无人的家长们多半会选择给孩子找各类培训机构,有的是文化课补习班,有的是兴趣班,有的家庭甚至会给孩子同时报好几个培训班。不少家长其实并不指望培训班能让孩子的学习成绩提高多少、兴趣爱好能出类拔萃一鸣惊人,家住西宁市胜利路的小学生家长任女士一语点中了不少家长的心理期望值:“说白了我给孩子找培训班就是害怕他独自一人在家出意外、或沉迷于网络、电视等不能自拔,再说了,将孩子放家里不将他反锁着不放心,将他反锁着也不放心,既然左右都不能放心,我只有将他送补习班了……最多每天打电话给培训班确认孩子是否迟到、早退、旷课等……”

  看来,不少家长将孩子交给各类培训机构的确是出于无奈,这也是寒假前夕各类培训机构报名火爆的原因。连日来,行知小学、晓泉小学、西宁一中、西宁十四中等学校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认为:家长盲目随大溜将孩子往各类补习班一放了之并不可取,市教育局近日向全社会发出的寒假清理取缔非法办学机构的通告明确指出:近年来,一些非法办学机构面向广大市民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违法违规从事教育培训活动。调查显示,此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无教师资格证,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办学场地存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大隐患……因此,广大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寒假兴趣培训机构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的真伪。

  受访学校老师们还一致说:根据有关法规,社会培训机构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课补习班跟西宁市倡导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背道而驰,希望广大家长们不要为孩子报这类文化课补习班,将假期还给孩子。

  向学生和家长发出十大安全警示

  记者连日来就西宁市中小学校如何家校合力确保孩子寒假安全采访了行知小学、晓泉小学、西宁一中、西宁十四中等多所学校了解到:各校可谓多措并举向学生和家长们进行寒假安全警示教育,有的通过学期结业典礼、国旗下讲话、广播宣传、校园网络,LED大屏等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有的举办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有的向每位学生家长发出了《寒假致家长的一封信》,有的邀请市森林公安民警对全体师生进行了防火教育,西宁十四中还让每个学生跟学校签订了“学生安全承诺书”……记者梳理发现,各校向学生和家长发出的安全警示可归纳为以下十项:

   【警示1】 交通安全要牢记。外出红灯停,绿灯行。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 【警示2】 居家安全要重视。在家做到不玩火,遇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注意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等。【 警示3 】出门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不准夜间7点以后在外玩耍,夜晚不得单独出门,更不能在外过夜。【 警示4 】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谨防上当。遭遇暴力侵害时要善用智慧取胜。【 警示5 】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 警示6 】不参与危险游戏,不做危险的、不适合未成年人做的事情。【 警示7 】做好冰雪天气的自我保护,谨防滑冰时出意外。【 警示8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防止被意外炸伤或造成火灾。【 警示9 】严禁打架斗殴,严禁抽烟酗酒。【 警示10 】不允许进网吧、游戏厅及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因好奇而凑热闹,更不能盲目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