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对我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图)
8月19日至25日,以亚行高级项目经理沈欣女士为团长的亚行年度检查团一行4人,对亚行贷款青海东部地区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检查。
亚行年度检查团在水利厅召开由省有关部门、市(州)、县项目单位以及河海大学、中水新华公司两家外监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启动会,水利厅张生福总工程师参加了启动会,亚行项目经理沈欣女士首先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会议听取了省项目办,化隆、循化和尖扎项目办(建管局),外监机构工作汇报,并就目前和后续工作进行了讨论。检查团前往化隆、循化县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深入今年1月成立的项目区首个农民用水户协会所在地-化隆甘都街村进行了家访。现场检查听到在水利厅召开了总结会,与会各方对亚行检查团起草的《谅解备忘录》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后,亚行检查团与水利厅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中强调了基础设施、参与式灌溉管理、加强农业服务支持和提高项目管理四部分协调实施的重要性,强调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拖的重要性,特别是促进该项目下参与式灌溉管理向农民与农民用水户协会提供灌溉农业服务的重要性,检查团要求实施机构要落实《移民安置计划》、《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性别行动计划》和《环境管理了计划》中的规定,采取措施并遵守要求。
检查团认为,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至2014年6月30日总体工程进度权重为48%,从贷款生效起算用时51%。四条干渠仅完成33%,支渠、田间配套和土地平整完成48.5%。干渠建设进度缓慢原因主要包括:提交施工图时间滞后,化隆项目国内配套资金不足,隧洞部分地段围岩变化、漏水、膨胀等新问题的出现,高速公路影响及未决的征地和移民问题等。检查团要求执行机构和实施机构立即解决,克服上述问题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3月贷款关账日前完成。同时要加快用水户协会建设,尽快开展《水保监测》相关工作。
检查团强调,要严格合同管理,实施机构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需亚行审批的合同修改包括:(1)工期与关账延长;(2)合同条款修订;(3)变更超过标段合同总额的15%以上的(通过调价调概超过15%的不需报亚行批准)。对于变更未超过标段合同总额15%的,须事先向亚行报申报函,得到亚行不反对意见函后,按正常程序进行提款报账。检查团认为该项目发生的设计变更远远超过其他项目平均变更次数,对水利厅督办重大设计变更所采取的措施表示感谢,并要求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提交。
检查团特别注重征地及移民工作,高度关注由于征地面积、补偿率和土地类型的变化导致征地及移民整体费用的增加。截止2014年6月30日化隆、循化县征地及移民费用分别增长66.2%和28.8%。三县的征地及移民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最终征地及移民费用还会增加。该团建议,如果由于征地及移民费用增加幅度大而引起配套资金困难应重新评估征地及移民预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