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惠敏纪检组长对青海省国税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惠敏在青海省国税局上报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上批示: 青海省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常抓自查自纠,不仅把问题消灭在日常管理中,也对唤醒广大干部的执行纪律意识有较强推动,特别在少数民族地区,内容和方法都很重要。值得表扬、推广。
“两个责任”工作开展以来,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推手,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守责任担当,系统上下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共同推动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制度建设入手。省局相继制定了“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和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为落实“两个责任”打好制度机制基础。将纪检监察工作经常用到的相关制度进行搜集整理,编印了实用党纪法规制度汇编,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是注重“点面结合”。在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结合青海实际,选择了大通、互助2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局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试点单位,从最基层的县(区)局抓起,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省局将各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例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重点学习。通过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落实好“两个责任”是本职,落实不好“两个责任”是渎职,不落实“两个责任”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将落实“两个责任”要求作为重要内容贯穿教育始终。在专题党课、专题研讨中,认真对照总局党组下发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查思想、找差距,查问题、找原因,查行动、找苗头,查措施、找良策,切实把落实“两个责任”当作履职担当的行动指南。
五是整合系统力量。将各市州局巡视工作和巡视专职人员归口监察室管理,由纪检组长分管。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监督、干部监督、内审监督、执法监督、督查督办等监督方式既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又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相辅相成、有机衔接的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两权”监督、加强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从严治党,促进监督责任的落实。
省局邓勇局长要求: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冯惠敏纪检组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青海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