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青海省财政厅聚焦重点完善考评内容、紧贴实际科学调整考评方式、注重差异性不断优化考评指标,制定并印发《2018年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积极促进我省各级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考评内容更趋完善。将全省各市州、县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引导各地政府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同时,加大预算管理改革考评力度,增加了预算到位率、项目库建设等内容,提高盘活存量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等指标分值,加强预算编制约束性,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金额,切实提高预算细化率,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
二是考评方式更趋科学。为使考评方式更加贴合青海实际,在充分考虑青海地区施工期短、一季度有效支出较少的因素下,将第一季度支出进度考评标准适当降低。在定量指标计算上,将考评标准从全省平均水平调整为采取正向激励方法,避免了“一刀切”的考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充分考虑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落实力度,将各地工作过程类指标纳入考评范畴。
三是考评指标更趋合理。指标的设置既注重反映不同地区考评的共性内容,使之具有可比性和统一性,又注重个性化差异,在财政投入效果指标设置时,充分考虑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强调发展性,体现差异化。同时,结合近年来考评工作实际情况,对部分考评差别不大,考评效果不明显的指标进行了删减,切实提高了考评工作效率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