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到底归谁

12.12.2017  07:38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在我住的小区里,我租了多年的车位突然被物业公司通知要出售了,价格还很贵,但是出售的车位只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办理不了产权证,那小区业主们买的车位到底能不能办产权证?还有,不是说小区停车位是归业主所有吗,物业公司能不能私自出售停车位?”12月11日,一读者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咨询。

  对此,记者咨询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派驻城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雷帅。“小区停车位归业主所有吗?”雷帅介绍,小区停车位的归属,在房屋的买卖合同中或者说在商品房开发的过程中,就已经有约定了的,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小区停车位就是用商品房开发的,属于商品房开发者的部分用地,然后盖的车位,就属于商品的开发者所有,即小区停车位归小区商品房开发商或小区物业公司所有,所以对方有权出售车位;二、小区停车位的使用土地用的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公共土地,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雷帅强调,小区业主要想判定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主要看小区停车位所使用的土地是哪一部分土地。

  “小区业主买的车位到底有产权证吗?”雷帅说,按有关规定,物权转让是必须要登记的,尤其是不动产物权变更要以登记为发生效力,如果车位要转让、出售,理论上是必须要有停车位产权证的,没有产权证是构不成出售效力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市民遇到的这种出售方式(车位只有使用权、转让权,但办理不了产权证),所以,相关部门针对停车位的产权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