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图)
大通县水务局进行集中签约
签订管护协议
8月29日上午,西宁市大通县水务局举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程管护协议签订仪式,北山渠管理所、石山泵站等4家基层水管单位与长宁镇东风村用水户协会等用水户终端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标志着我省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3年底,大通县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管理体制试点县以来,大通县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和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水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1706项目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547项小型水利工程纳入了改革范畴,并根据工程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确定了5个改革试点工程先行推进。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工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大通县水务部门在原有5个改革试点工程的基础上增加了胡基沟骨干淤地坝、东风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8个工程进行改革试点推广,年底将完成13个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大通县水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产权证书发放等工作,并积极协调县财政局落实改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省水利厅今年加快水利改革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2013年10月,省水利厅按照改革“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选择大通县为全国改革试点县、民和县和共和县为省级试点县,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各试点县改革积极推进,已有22个工程签订了工程管护合同,新组建成立了7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为全面推进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