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冒用医保卡住院 获刑两年

22.12.2015  19:31

  近日“浙江母女用父亲医保卡买药双双获刑”的案例披露后,不少南京市民感觉很意外,大呼“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刷医保卡了”?因为在日常生活中,用家人医保卡去买药甚至看病的情况并不少见,在不少人看来这与违法犯罪不沾边。但金陵晚报记者昨从南京社保中心了解到,南京也发生过市民冒用他人医保卡住院治疗,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刑的案例。为此,金陵晚报记者特为您详细梳理了一份权威的医保卡“使用说明”。

  有市民冒用医保卡住院判刑更重

  昨天,南京市社保中心向记者提供了两个发生在南京的真实案例。

  南京市民陈某自己也参加了医保。却在自己生病时,觉得自己医保卡里的余额不多,就和妻子串通,借用了亲戚龚某的医保卡、冒用龚某的名义住院治疗,共从医保基金支出3.4万余元。最终,陈某夫妻因被举报东窗事发,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夫妻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的方法,从医保基金骗取3万余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最终主犯陈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5000元;妻子因是从犯,免予刑事处罚。

  另一个案例发生在一对同事之间。李某有位外地来的朋友杨某在南京治病。李某想为杨某“省钱”,就和同事周某商量,冒用周某的名字帮朋友办了住院手续,并用周某的医保卡帮朋友支付医疗费,共从医保基金支出近2.8万元。这件事因人举报东窗事发,李某、周某这对“好同事”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理。最终,两人同样因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被以诈骗罪判刑。其中,糊涂“帮”朋友的李某获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糊涂“帮”同事的周某获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采访中记者发现,其实“骗保入刑”并不是新鲜事。在2014年4月通过的新的司法解释中,将骗取社保的犯罪统一以诈骗罪论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老婆生孩子能用老公的医保卡报销

  不过,夫妻间串用医保卡,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完全被允许的。那就是老婆生孩子的时候。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老公连续缴纳南京市生育保险满十个月,但老婆无业的,那么老婆的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可以通过老公医保账户报销。

  但这种情况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结婚证原件,独子证原件(或初婚初育证明材料),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二胎需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多胎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女方户籍地街道或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于每月1-10日至社保中心生育科柜台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