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8万户家庭中“小家”成主流

10.05.2017  01:40

  为迎接5月15日“国际家庭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全省家庭情况作了详细解读。截至2016年年末,全省家庭户总数为153.8万户,3人以上、4人以下的小型家庭成为家庭主流,城镇中单身家庭及二人家庭比重较大;全省有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占比达24.3%;全省每百户中就有7户离异。

  在我省社会快速转型,新型城镇化向前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持续保持低速增长的形势下,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少数民族家庭比例等方面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据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6年年末,全省家庭户总数为153.8万户。我省家庭结构正经历着从传统大家庭结构到现代小型核心家庭结构的转变。全省家庭成员规模基本在3人以上、4人以下的小型家庭已经成为家庭主流,城镇中单身家庭及二人家庭比重较大,呈现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与全国2016年家庭户规模数据基本一致。这一转变不仅表现为家庭规模的变化,而且体现在家庭婚姻关系的变化中。

  我省家庭婚姻关系总体较为稳定,不过,再婚家庭、离异家庭也占据了一定比重。全省每百户中就有7户离异,略高于全国水平。根据婚姻类型的不同划分,全省初婚家庭占比达61.7%,一方为再婚家庭占比为2.2%,双方都是再婚家庭占比为1.8%,离婚家庭占比7.6%。除了离婚家庭占比城镇高于农村,其他婚姻情况占比农村均高于城镇。

  我省“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比重不大,但正在抚养孩子或赡养老人的家庭居多,生活压力依然较大。全省家庭成员年龄构成分布情况如下:家中有15岁及以下儿童占比达到41.3%,有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占比达24.3%,家庭中既有儿童又有老人占比为9.4%。

  在民族构成方面,汉族家庭占全省家庭户半数以上,与2010年全省“六普”人口数据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持续增长,藏族和回族家庭增长较快、占比较大,多民族家庭占比较小。其中,家庭成员为同一民族的家庭中,汉族占52%,藏族为24%,回族为17%,其后依次为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超过94%的家庭为同一民族家庭。

(摘自5月9日西海都市报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