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问题答记者问

06.05.2014  18:4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答: 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关系广大中小学生切身利益。近年来,社会上对与中小学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以及因高定价、高回扣导致的“过贵”问题反映强烈。上述问题的存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经营者定价行为缺乏必要的指导约束。由于教辅材料在实际选用中,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这为一些出版商、中间商高定价高回扣提供了条件,使得高定价成为一些经销商的主要营销手段。据统计,目前教辅材料平均印张单价在1.5元以上,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科书价格的几倍。在高定价教辅材料中,包含了大量向中间环节给予的折扣、回扣费用,最终所有费用均由学生承担。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具备教辅材料编写能力的出版社、出版商也纷纷介入教辅材料市场,市场上一些教辅材料内容和印刷质量低下,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鉴于此,为了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切实降低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促进新闻出版行业和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出台价格监管措施,也是按照国家对教辅材料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统一要求进行的,是整个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请介绍一下教辅材料市场的综合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为切实解决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过贵”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选用等多个环节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强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资质和印刷质量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由新闻出版部门牵头,进一步严格相关市场准入资质;加强对教辅材料质量和市场违法出版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和编写管理,把好内容和使用关。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教辅材料质量择优公告制度,通过集体评议,统一选出质量好、适合教学要求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就此,日前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已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把好价格关。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对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按照出版发行平均成本和合理利润,制定指导价格标准,大幅度压缩其不合理折扣、回扣空间,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此外,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腐败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回扣等不法行为。
      问:本次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二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抓紧建立教辅材料择优评议公告制度,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加强对出版、发行、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出版发行秩序行为;加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问:预计此次教辅材料价格监管政策会取得何种效果?
      答: 此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教辅材料市场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政策力度大,各方面政策相辅相成,会产生正面叠加效应,只要监管到位,预计当前教辅材料市场存在的不良现象会得到有效治理,社会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也将有一个根本改观,既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也会促进出版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从价格方面,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学生因价格“过贵”问题造成的教辅材料经济负担会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