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完善机制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01.09.2015  01:27
      云南省国税局以对领导干部和“两权”运行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方式,紧跟形势扩展监督内容,自加压力强化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推进总局《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省局党组要求各级国税局党组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时,本级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以开展过程监督。开展述职述廉和廉政考核测评工作,民主测评结果分别填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登记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印发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廉政监督卡的通知》,全面推行使用《廉政监督卡》。持续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目前已建立系统内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78人的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规范。

  二是加强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参与省局开展的有关人事考察工作,对干部任用进行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设计并启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招标现场监督记录表》,对招标现场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要求采购部门代表和财务部门代表签字确认,提高监督实效。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和行政审批有关规定,加强对税收审批权和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三是加强对金税三期推广应用工作的监督。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监察监督组,由省局监察室和督察内审处的人员组成,围绕推广工作,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切实履行全省金税三期工程推广应用工作的监督职责,确保金税三期成为“干净工程”。

  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召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三届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新聘任了10位特邀监察员,明确职责,鼓励各位特邀监察员立足各自岗位,认真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监督作用。

  五是稳中求进,切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今年初,省局启动了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相关准备工作,并将软件选用情况和实施方案及时向总局作了报告。结合业务变化认真做好内控机制动态管理工作,2015年上半年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和金税三期岗责体系全面梳理岗位风险,全系统共梳理风险点571个,调整和制定防控措施405个,修订完善防控制度156个。同时,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各职能部门是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的责任主体,既要抓好本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更要强化对下指导督促。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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