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节点 严监管省安全监管局对中央驻青及省属地勘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
近日,针对我省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发和变更延期数量相对集中、出工出队项目多的实际,省安全监管局对西宁地区中央驻青及省属的22家地勘单位院(队)从机构设置、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现状、基础信息填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检查,多数地勘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依法设置相应机构,教育培训扎实到位,制度措施落实有效,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但个别地勘单位安全机构未单独设立,基础台账缺失,落实制度痕迹较少,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落实力度不够。
为切实做好下一步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全监管局要求: 一是 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各院(队)从事地质勘探活动,要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二是 深入做好地质勘探野外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要针对野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在落实各级责任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安全投入,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大远程管控力度,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三是 积极推进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总局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早安排、先培训、再对照、后落实的步骤分步实施,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 四是 继续做好基础信息填报,发挥微信助力监管作用。做好信息填报是科学依法监管,实施分类指导的一项举措,为实现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奠定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助力监管专用平台,为监管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固定的信息沟通方式,发挥解读政策、宣传法治、传播知识、交流经验和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推动地质勘查工作安全生产有序发展。 五是 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勘单位每半年和年终必须向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强信息动态的报送工作,切实掌握地质勘查单位项目进展、安全现状、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情况,为安全监管实施分类指导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