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地税局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对欠税补录和发票清缴督导检查工作
6月28日至29日,海南州地税局组成工作组赴基层县(分)局就欠税补录和发票缴销管理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根据省局《关于在“金税三期”系统中第三次补录和调整欠税信息的通知》(青地税征函〔2016〕12号)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关于明确“营改增”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函〔2016〕240号),州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同时深入各县对相关资料和数据调阅、查看比对,现场指导,并与各县局班子成员交谈,了解了欠税管理和补录具体工作、“营改增”后发票清理缴销等情况,以及“营改增”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一是要加强对欠税确认,按照程序补录,杜绝在“金三系统”运行,发现有系统外运行的要追究责任;
二是要求加强与国税部门的配合将原地税部门管辖的各类发票,逐户清理,绝对不能1份空白发票流失;
三是要求“营改增”后面对当前形势和任务,要做到摸清税源底子,管好管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与国税共管加强双方合作,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四是要狠抓征管基础建设,在征管思路和方法上有所突破,要围绕“金三”系统逐户梳理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等基础信息。从实际出发找准税收征管的发力点,依托“金三系统”将单项税种和财务报表申报的税收基础资料作为加强征管工作的突破口;
五是明确责任,努力抓好网报工作。督促税管员深入网报企业做好宣传辅导工作,争取年内网报“三率”达到要求;
六是要求各县局针对州局今年下发的关于科室工作要点、强基固本、国地税合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收入质量通报、“营改增”后加强税政工作等具体文件的落实情况逐一梳理,并对上半年开展情况以实事为依据,数据真实,简明扼要地开展总结。并就“营改增”后征管工作重心转移要求各县局明确思路,提出建设性、可操作的工作建议,便于州局研究制定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