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监管局 青海煤矿安监局第四督导组赴海东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8月14至15日,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监局第四督导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郭显世带队,赴海东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安区和乐都区等行业部门和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报,查阅了互助、民和、循化、化隆县区安全大检查相关资料,重点对《青海省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和企业自查自改、集中整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以“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抽查,对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督导组对有关单位和企业检查中发现的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检查无处罚;企业未建立安全大检查专项台帐,以日常检查代替专项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大检查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 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责任弦,思想上高度重视,牢记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责任,严防死守,防止事故发生。 二要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时段、全领域、全方位、全地区完成好安全大检查有关内容。 三要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安委会职能,调动各行业部门主动参与、分工负责,共同排查梳理隐患,建立隐患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条整改销号。 四要 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处罚,集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五要 加强大检查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对安全大检查的目标、时段、内容、要求进行广泛宣传。 六要 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加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