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第四督查组对西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根据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统一部署,12月7日至9日,省安全监管局第四督查组会同西宁市、湟中县、大通县安监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谈话了解、现场检查等形式,先后对西宁市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铝青海分公司、南滩烟花爆竹专店、交通巷烟花爆竹专店等6家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西宁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王晓和市长张晓容就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并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近期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局局长为成员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8个督查组,由8位副市长带队,督查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市7个县区人民政府、4个工业园区管委会、20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危化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
针对有关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视不够,职业健康基础工作不扎实、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化;对外来作业单位管理不够;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比较突出等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西宁市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要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各级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查处曝光。 三是要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