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能全力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

23.10.2014  23:33
核心提示: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监督职能,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监督职能,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主动配合纪检、组织、民政部门和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干扰、危害和破坏换届选举犯罪的发生,严肃查办涉选违法犯罪案件,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求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检察院成立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开展专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安排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将历次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涉藏维稳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的重点、难点村(社区)作为开展专项工作的对象,分三个阶段做好专项工作:

换届选举前加强法制宣传。市(州)、县(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同级组织、民政部门的联系协调,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动员培训内容,深入重点村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教育选民、候选人和负责组织选举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拥护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选举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换届选举中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纪检、组织、民政部门和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建议。对发生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换届选举结束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积极与组织、民政部门联系,抓住换届选举后的关键时期,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进行有深度、有警醒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