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明显改善 发展中地区治水不缺动力
◆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平均降水比常年偏少9.3%的情况下,山东全省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省控77条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为24.8mg/L和1.34mg/L,其中,可比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分别改善了5.5%和23.2%。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的监测数据显示,自2003年起,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山东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明显改善。
如何既改善水环境质量,又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发展中地区需要破解的难题。而山东的治水经验,给出了一个可以借鉴的答案。
各部门齐抓共管
治污不力,追责书记。今年临沂市各县(区)委书记肩上又多了一份责任:本辖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临沂市环保局局长赵志德告诉记者:“我们严格落实‘四职’责任人制度,明确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环保责任,加强协调联动。”
“泰安市把水污染防治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层层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泰安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正增对记者说。
临沂市、泰安市严格责任落实,凝聚治水合力的良好势头正是山东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环保大格局的缩影。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流域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并确定相关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流域治污工作作出批示、调度或部署。省人大、省政协每年组织对流域治污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推进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在今年6月开展的第二次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中,山东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等部门按照自己的环境管理职责独立组织检查,并向省政府汇报,创建了部门联动专项行动的新模式。
“治用保”有机结合
外排水经过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清澈透明,很难想象这是污水处理厂出来的污水。在枣庄市薛城区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废水排放口电子屏显示,COD为15.1mg/L,氨氮为0.3mg/L。
薛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达标曾是枣庄市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区环保局局长石思海说,2012年6月,薛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升级改造,利用先进技术进一步增强除磷脱氮功能。同时投资1500万元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有效保障了国控小沙河彭口闸断面水质达标。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流域治污应当从发展中地区实际出发,统筹流域治污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基于容量总量控制的水质目标逼近策略,系统建立‘治用保’有机结合的流域治污体系,以流域治污优化经济发展。”
“治”,即深化污染治理。通过全过程污染控制,落实生态监管措施,使排污单位达到较高的治污水平。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山东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50座,形成总日处理能力1150万吨,累计完成投资240亿元,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十一五”末的87.9%提高到93.5%。
“用”,即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利用季节性河道和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辖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截至目前,山东省辖南水北调沿线已建成中水截蓄导用工程21个,年可消化中水2.1亿立方米,有效改善农灌面积200多万亩。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中水处理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厂于2005年投资7660万元建设了中水深度处理系统,主要对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作为两台100万千瓦机组循环补充水使用。”
“保”,即做好生态保护。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河道,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
在东平县稻屯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现场,东平县环保局局长孙玉河告诉记者:“这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确保东平湖调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和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屏障。污水处理厂的达标废水通过砾石吸附,以及砾石之间形成的生物膜吸附和植物根系进行深度降解处理后,COD为50mg/L左右的进水能降到20mg/L左右,日处理废水10万立方米。”
分阶段加严标准
枣庄市紧邻南四湖,是淮河流域的重要汇水区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的第一站。
“我们坚守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标准这条红线,按照科学可行和分类加严的原则,全力提升治污能力和标准。一是倒逼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COD25mg/L、氨氮1mg/L的加严标准;二是在全市涉水企业执行COD50mg/L、氨氮5mg/L的排放标准;三是在华润纸业、远通纸业等造纸行业企业试点执行COD40mg/L、氨氮2mg/L的加严标准,初步形成了现阶段水污染控制的标准体系。”枣庄市环保局副局长魏振海告诉记者。
“枣庄标准”是山东省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的一个典型。事实上,自2003年起,山东首先从污染最为严重的造纸行业入手,实施了第一个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年以来,又先后发布了省辖南水北调沿线、海河、小清河、半岛等流域性综合排放标准。用8年时间,分4个阶段,逐步实现从行业排放标准到流域标准的过渡,实质上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山东流域治污有3个重要启示:一是没有真正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观念、标准、技术和管理;二是科学实施积极的环保措施,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是推动传统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三是用环境保护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应当遵循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有机结合的工作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