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公开征示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地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和兴海县境内,项目主线为从南巴滩之河卡山南二级公路,线路全长129.474609km,两条支线分别为马场至尕强支线和兴海连接线,其中马场至尕强支线为三级公路,全长14.823km,兴海连接线为城市支路I级,全长1.2km。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80Km/h,局部地形复杂路段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10m和12m;同德县城过境段及兴海连接线采用城市道路次干路设计,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采用18m和32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本工程拟定于2014年底开工,于2017年底建成。本工程总体投资估算为18.44亿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与减缓措施详见本环评报告书简本。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的建设符合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使对沿线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认真落实国家和青海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泽库至南八滩公路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可登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www.qhjt.gov.cn )查阅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工程沿线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主要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公路收费管理处
联系人:郝工,电话:0971-618740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邮编:810008
环评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0971-845853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邮编:810007
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第二次公示 .pdf
青海省公路收费管理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