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对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04.12.2015  17:15

  11月15日至19日,国家民委组织由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带队,监督检查司、教育科技司、财务司、民族团结杂志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考评小组,对海北藏族自治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试点进行考核验收。

  考评组一行在海北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全程陪同下,深入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四县6个乡镇20多个点,检查州直、各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及军警民共建等情况。考评组与海北州各族各界群众举行座谈交流,听取了大家对海北州创建活动的感受和意见建议,并抽取50名干部群众对应知应会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进行测试。在专题汇报会上,省民宗委、海北州委主要领导对自治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作了全面回顾,总结了经验做法,汇报了成效和体会。

  考评组认为,海北州创建活动亮点纷呈。州委、州政府按照全省“三区”战略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牢抓实,在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探索创新等方面下了真功夫、硬功夫。率先在全省制定了《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实施细则,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八进”有声有色;创新创造“分线工作法”、“四库”管理、军警民“六联建”等经验做法,创建活动步入常态化。

  在总结汇报会上,陈乐齐指出,海北自2013年开展示范州创建以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创新创造、狠抓落实,探索出了开展创建活动的好路子,尤其是创新实施“八进”措施,成效显著。示范州创建活动聚焦团结、聚焦稳定、聚焦民生、聚焦发展,充分体现了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要求,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通过创建示范州,海北州培养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巩固了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政策,扩大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窗口,搭建了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结成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架起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拓展了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的渠道,形成了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推动力。海北州的经验做法,不仅值得在青海省推广,而且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海北州已达到示范州的各项指标要求,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当之无愧。

  陈乐齐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会议精神,按照“五年再提升”的目标,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中央对创建活动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