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
13.06.2016 17:50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5月25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当日起施行,标志着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条例》共34条,内容涵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概念界定、权利义务、奖惩措施等各个方面。同时,明确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自治州内一切单位、组织和各民族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重点对全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规范。为健全保障措施,《条例》专门对目标考核、表彰奖励作出具体规定。并规定每年9月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3.06.2016 17:5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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