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督查海南州、西宁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8.12.2018  05:21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和相关工作措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平稳有序,12月25日至26日,省厅运输处会同厅安监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海南州、西宁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共和汽车站、贵德汽车站、贵德县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西宁客运中心站、青海省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和西宁市公交集团公司,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暗查暗访。走访了市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发现的个别汽车客运站落实危险品查堵工作流于形式、不落实实名制售检票规定、落实客车出站查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就履行好元旦和春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两个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及2019年道路春运安全工作谋划,深入开展辖区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二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文明驾驶培训教育,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维护、车辆安全设备配备工作,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及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危险货物电子运单、隐患问题排查治理等工作,特别是城市公交企业要按期完成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配置及驾驶员专项培训教育工作;三是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售检票、“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出站查验登记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贯彻执行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相关保障工作要求,加大对禁毒、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     督查组一行还对建制村通客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就做好2019年工作筹划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