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玉树州运管处检查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6.08.2016  21:22
      为做好G20峰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保障工作。近日,玉树州运管处对玉树汽车站、玉树州客运集团总公司、千户祥旅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汽车站要做好车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加强对站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管控,保障各个区域和环节消防器材备齐、完好、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要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三要严把车辆技术关、驾驶员资格关。严格落实车辆发车前安全例检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驾驶员条件合规,对安全例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有效安全例检合格单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不予报班发车。四是严禁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严禁中途随意揽客;凡允许中途上下客的必须要在指定地点,并由驾乘人员负责安保措施落实。五是严格旅游客运和包车业务的审核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发放,实施所有旅游客车和包车客运业务由车属企业统一派车制度,严禁驾驶员私自揽客运行,杜绝执行旅游和包车客运任务车辆途中招揽其他乘客。六是严格落实三级以上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强制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