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委 司法服务送进村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司法为民理念,西宁中院环资庭深刻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于2020年7月16日走进湟源县加牙麻村巡回审理了原告黄某智等七十七人诉湟源县人民政府要求撤销林权证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两起集体诉讼案件。
两案中诉争的林地和草原关系到两村村民的权益,在此之前,两村村民多次发生冲突,当地乡政府、派出所等部门曾组织两村协商解决,但因双方争议很大,矛盾一直未得到缓解。原告起诉到法院后,法官们高度重视,尽力缓解村民情绪,缓和两村矛盾,务求案件处理得当。两案中的原告方村民认为被告湟源县政府违法将案涉林地、草原确权给第三人,应将案涉林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撤销,但第三人认为其合法拥有案涉林地及草原的权益,坚决反对原告方主张,案件争议很大。因为案件处理结果关系到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们密切关注着案件进展情况,都希望能够亲临庭审现场参加庭审表达自己的主张。但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原告为七十七户村民,第三人亦有五百余户村民,涉及人数达上千人之多,且两村村民离西宁中院路途遥远。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为减少村民们路途奔波,充分保障村民们诉讼权利,合议庭决定送法进村。
为保障巡回审判顺利进行,开庭前承办法官提前到案涉林地、草原所在地进行了走访查看,对案涉林地和草原的地理位置、四至及与两村距离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就巡回法庭的设定地点等相关事宜征求了村民们的意见,最终将开庭地点确定在原告村委会会议室。庭审当天法官们冒雨前往村委大会议室开庭,村民们纷纷走进大会议室参加庭审,会议室座无虚席。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法官们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举证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庭审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建议各方当事人尽量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各方当事人均表示会认真考虑法官的建议。事后,村民们纷纷表示,西宁中院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集体诉讼案件,充分考虑村民们希望参与诉讼的要求,回应群众关切,减少了村民们参加诉讼的成本,避免了村民们路途奔波,真正把司法便民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