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工作 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行政升级版提供重要支撑
近日,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及方法路径,要求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优势和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并要多方发力、多措并举,共同推动“枫桥经验”在全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纪念毛泽东同志指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会议召开以后,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在为期2个月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探讨论证、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方案》,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全面部署,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行政升级版提供了重要支撑。
《方案》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要坚持服务大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管用的理念、方法和路径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要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新职能新任务,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方案》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做好4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任务,使司法所工作实现新发展,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位一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及时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有效发挥,预测预警预防矛盾纠纷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普法方法手段进一步创新,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智慧司法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突破;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完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渠道不断拓宽。(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