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商局开展“双十一”网络促销行政指导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通讯员 马玉清 夏国伟 报道) 11月5日,青海省工商局联合省发改委价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子商务经营行政指导会。组织了腾讯、百度、京东、美团、58同城、猪八戒网、稳当生活、弘大商城、搅沫沫网、过日子网、民族街购物网、大美一点通等16家电子商务企业代表参会,主要针对“双十一”期间容易发生的电商违法违规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集中指导,并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一步营造了行业自律、政府监管、政企合作、社会监督的电商市场共建共治氛围。
会上,省工商局、省发改委价监局相关领导分别围绕放心消费创建、规范价格交易、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给与指导建议。执法人员还介绍了青海省工商局网监工作开展情况,点明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条款规定,指导电商经营者严格履行八大义务,即准入登记义务、信息公示义务、核验建档义务、数据报送义务、信用建设义务、公平交易义务、经营安全义务、消费维权义务。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会议要求各电商充分发挥好平台的主体作用、市场监管的主导作用,政企联动共同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特别是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网监部门经常开展行政指导,把矛盾提前化解在萌芽状态。省工商局向参会的所有人员发放了《电子商务法》等学习资料。参会的各电商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双十一”促销活动。并表示,组织企业员工深入学习《电子商务法》,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