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棚坍塌引纠纷法院调解化矛盾

14.04.2016  16:1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互助县法院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庭审中就工棚坍塌原因各持己见,法庭将举证责任进行了分配,但双方当事人仍要求对方承担举证责任。针对这种情况,合议庭通过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起因工棚坍塌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

  2014年10月16日,原告汪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签订了修建工棚协议,双方约定由原告提供材料,被告负责施工,并对施工方式及工资等进行了约定。2015年10月30日,被告修建的工棚坍塌,双方就材料款等的赔付协商未果。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材料款等损失17.9万元。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给付尚欠工资1.8万元。

  案件受理后,由于当事人就工棚坍塌原因各持己见,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合议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原被告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原告应对其主张的损失进行专业鉴定,原告表示不同意进行损失鉴定。告知被告进行工棚坍塌原因进行专业鉴定,被告以该举证义务应由原告承担为由,也不同意鉴定。

  至此,法官并未轻易的做出判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消除矛盾,合议庭法官多次从法律规定层面到社会和谐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被告放弃要求原告给付劳务工资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