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停水停电停气报备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2015〕198号)
西宁供水公司、西宁供电公司、西宁中油燃气公司:
《西宁市停水、停电、停气报备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7日
西宁市停水停电停气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停水、停气、停电报备机制,减少因水、气、电线路维修,给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现制定以下报备制度。
一、报备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停水、停电、停气各项工作,减少对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保障水、气、电线路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二、报备分类
分为临时性停水、停电、停气等三方面。
三、报备内容
1.停水:拟对DN600以上管道施工的大范围停水计划先行需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
2.停气:拟对城市输气主干线、主支线检修,停气影响范围较大、影响用户较多且预计停气时间达到24小时以上的计划需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如遇燃气管网发生突发事故须进行抢修的,预计停气时间超过24小时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如遇上游管线停气或遇突发事故,影响城区供输超过24小时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
3.停电:拟对城市10千伏主干线停电,造成西宁市3条及以上主干街道全部停电,用电客户数达到2万,且预计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的检修计划需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如遇输电管网发生突发事故须进行抢修的,预计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如对城区一座110kV变电站全站停电检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请示。
4.重大会议、赛事及活动举办期间,由承办方提前10天向西宁供水集团,西宁供电公司和西宁中油燃气公司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