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创业优惠政策为青年创业者保驾护航

24.06.2014  10:19

  6月23日,一位青年人向工作人员咨询有关创业的知识。刘志强 摄

  6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扶持鼓励青年创业,西宁市人民政府先后实施和出台了多项政策,为创业者保驾护航。最高可获300万元的创业贷款资金。

  据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及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创业人员,及有自主经营能力的农村劳动者(年龄男53周岁以内、女48周岁以内)和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城镇从事一般性工商贸(房地产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种植养殖业除外)经营的,属于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范围,经由妇联推荐审核的从事种养殖业可申请贷款。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为10万元,大学生创业者可享受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者可享受最高额度为8万元贷款贴息,其他人员可享受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贷款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新增就业比例达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对吸纳新增就业比例高于40%以上,可将贷款额度放宽到300万元。企业最高贴息额度为基准利率的50%;

  在税费减免政策方面,创业者享受免征注册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对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在国家规定限度8000元的基础上上浮20%,按9600元限额标准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创业补贴、奖励政策为 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首次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园区,可申领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具体为:个体工商户每年给予15平方米的房租补贴,不足15平方米的按据实房租补贴,最高房租补贴标准为西宁市四区5000元/年,三县3000元/年,政策享受时限为3年;注册企业给予办公和生产用房二分之一的租金补贴,商贸、服务业最高房租补贴不超过1万元/年,生产型企业最高房租补贴不超过5万元/年,政策享受时限为2年;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在西宁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人员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参加我市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奖励资金;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政策享受时限为2年;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未就业人员一起创业的,给予本人和共同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三种),政策享受时限为3年。

为了让更多的青年了解和参与到创业队伍中来,主办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在西宁繁华地段进行推介。 刘志强 摄 位于西门体育馆门前的巨大广告牌  刘志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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