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四项措施加强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05.11.2014  23:28
核心提示:   近日,海东市卫生计生委实行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全市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海东市将严格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纳入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

   近日,海东市卫生计生委实行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全市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海东市将严格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纳入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价格。

  同时,将进一步注重低价药品与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日均治疗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照低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有关价格政策和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等相关要求执行。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从基本药物目录中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药品,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不得低于药品使用总金额的8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不低于药品使用总金额的50%;二级医疗机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非基本药物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现行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