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西宁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26号)

25.03.2015  13:2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

 

  西宁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方案

 

  为推动西宁市缓堵保畅工作扎实开展,维护市区客运市场的安全有序稳定,保障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遏止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依据《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西宁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 谦  市政府副市长

      许国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解苏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智  市交通局局长

      王启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 涛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晓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海青  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生荣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韩瑞祥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青龙  市交通治安分局局长

        李振南  城东区政府副区长

      李青军  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赵生达    城西区政府副区长

      姜联世  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何 斌  大通县政府副县长

      张 荣  湟中县政府副县长

      刘 毅    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张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海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马生荣、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晓红、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韩瑞祥、市交通治安分局局长王青龙、市运管处处长杨栋堂、大通县交通局局长陈万才、湟中县交通局局长常建青、湟源县交通局局长靳生元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全市(含三县)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行动具体工作。

  1.负责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各类媒体对整治前期整治期间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2.负责组织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协调解决专项工作经费。

  4.负责对整治过程中的文明执法、依法查扣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并督查各成员单位及联合执法工作组责任落实情况。

5.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安排市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各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参加和开展百日行动。

  1.负责组织市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三轮车进行全面集中整治。

  2.负责安排市交警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的整治工作,配合联合执法组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对非法营运车辆涉牌涉证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依法给予当事人驾驶证扣分、吊扣(销)的处理。

3.负责安排市交通治安分局抽调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的整治工作。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打击。

4.负责安排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百日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围堵、伤害执法人员的,抢夺暂扣的非法营运车辆的,暴力破坏执法设施、执法车辆的,在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执法机构的;在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内滞留、滋事等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从严从重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抽调各区城管部门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整治工作,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开展整治和日常巡查。同时,利用LED大屏幕播放我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通告,并在四区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张贴。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期宣传动员,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设立曝光台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跟踪报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及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动的意义和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以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专项经费,并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区政府: 负责协调本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百日行动。

   三县政府: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百日行动,并积极参与全市集中整治行动。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内容

  1.整治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

  2.整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行为;

  3.整治非法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行为;

  4.整治无牌、无证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5.整治异地出租车在市区从事客运班线经营或驻地营运的非法行为。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覆盖西宁市四区三县,重点整治地区为: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市区主要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和道路。

   (三)整治时间

  从2015年2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三、成立专项工作组

  为切实保障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高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力度和效率,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组、整治行动督察组、整治行动宣传报道组。

   (一)联合执法工作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从市交警支队、市交通治安分局、市运管处、四区城管局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参加整治行动,成立4个联合执法组,按照分区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行动。

  1.城东联合执法组:(10人)

  组 长:张小宏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一中队队长

  副组长:王爱峰    市交警支队城东大队

  成 员:        市运管处稽查队员三名

             城东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二名

           城东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名

              市交警支队城东大队交警一名

              市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一名

   工作职责: 重点查处八一路客运站、共和路儿童医院、第四医院门前、团结桥、韵家口、建国路、祁连路三江源宾馆、化隆、循化办事处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2.城中联合执法组:(9人)

  组 长:刘运生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二中队队长

  副组长:陈   政     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

  成 员:        市运管处稽查队员二名

             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二名

           城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名

              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交警一名

             市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一名

工作职责: 重点查处南川西路客运站、水井巷、王府井、鸿宇宾馆、南门管理站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3 .城西联合执法组:(9人)

  组 长:王慧君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三中队队长

  副组长:杨 锋    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

  成 员:          市运管处稽查队员二名

           城西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二名

              城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名

              市交警支队城西大队交警一名

              市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一名

   工作职责: 重点查处新宁路客运站、海湖路及海湖新区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4.城北联合执法组:(9人)

  组 长:张 鹏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四中队队长

  副组长:杨贵元  市交警支队城北大队

  成 员:        市运管处稽查队员二名

           城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二名

           城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名

              市交警支队城北大队交警一名

             市交通治安分局民警一名

   工作职责: 重点查处火车西站、小桥大街、门源路、柴达木路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整治期间,将从三县运管所抽调运政执法人员与各联合执法组开展整治工作。

   (二)整治行动督查组

  组 长:白海青  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新平  市公安局调研员

      张亚锋    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杨栋堂  市运管处处长

      赵景春  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稽查大队队长

      王立文  市交通治安分局出租车管理大队

   工作职责: 负责对百日行动全过程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没有明显成效的执法组予以问责。对工作中执法人员消极怠工、违纪违规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严厉处分。

   (三)整治行动宣传组

  组 长:刘昌瑛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副组长:杨栋堂  市运管处处长

  成 员:吕燕燕    西宁电视台记者

      金华山    西宁晚报记者

      孙 斌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百日行动通告及宣传,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治理

  由公安交警、交通治安、城管、运政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市区内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地进行清理整治。

   (二)日常巡查

  联合执法组在市区主要路段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打击市区内流动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举报制度

  通过举报的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工作中。西宁市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71-6316110)及时受理举报和查证处理。

   (四)从严处罚

  凡因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查扣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非法参运车辆予以扣押,并依照《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一次给予500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0元处罚,第三次给予20000元处罚。运管部门对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依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给予一次计20分的计分处理。

   (五)设立曝光台

  通过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和所驾驶车辆的车型车号进行曝光,对参与非法营运的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六)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运力保障,杜绝出租汽车拒载、拼客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七)根据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布局,增加车辆,调整发车频次,覆盖公交盲区保障公交运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9日)

  运管部门对四区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聚集点及其活动规律摸底掌握,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数据,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利用车载广播设备,规划宣传线路,大力宣传行动方案、整治重点内容,和处罚规定,让非法经营者人人皆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整治非法运营行为的意义、非法运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运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黑车”,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主动配合整治非法运营行为工作,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10日)

  根据《西宁市缓堵保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各联合执法组在集中整治阶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集中整治。对非法营运车辆和无证营运或伪造营运证、牌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对妨碍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三)巩固提高阶段 (2015年4月11日至2015年5月31日)

  经过前期集中整治,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市运管处负责组织每周2次联合整治行动。联合整治期间,各联合执法组组成人员要全部到位,重点对全市非法营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流动检查、不定时检查、夜间稽查等方法加大稽查力度,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并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布置安排下阶段整治工作。

  六、建立整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

  依据《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在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结束后,为巩固成效、防止反弹,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形式,建立整治客运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联席会议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治安分局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 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及时通报治理情况,协调联动执法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1.整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百日行动结束后,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对非法营运行为形成高压势态,抑制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2.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由市运管处负责组织每周2次联合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开展整治非法营运工作,联合整治期间联合执法组组成人员要全部到位。

  3.设立整治非法营运工作专项经费,将整治非法营运的罚没收入上缴市财政,同时对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按整治工作需要,在罚没收入中列支打击非法营运专项经费(该经费列支包括运政110办公经费、执法人员装备费、执法人员临时及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经费保障。

  七、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树立文明规范的西宁交通形象出发,充分认识此次整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紧密协作,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此次整治行动之中。

   (一)坚持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领导要亲临亲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按照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加强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全面开展好此项工作。同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共享情况信息,研究应对措施。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打击重点

  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同时要特别鼓励广大出租车经营者举报和提供客运非法经营线索,协助查处客运非法经营案件。运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群众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百日行动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工作,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重证据、重事实,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收集证据,为依法查处“黑车”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及时通报并紧密配合公安部门,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事客运经营的广大从业人员大力支持整治工作。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对重大和典型非法经营行为要进行曝光,宣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表明政府打击客运非法经营的决心,也为此次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

  (五)加强信息汇总,及时沟通业务

  定期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分析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问题,为今后的专项行动积累经验。各执法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齐心协力、紧密合作,保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同时,各部门要密切注意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的的新情况、新动态,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及时研究处置措施,形成安全保障和整体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