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残联举行残联系统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07.04.2016  13:3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廉政勤政,为扎实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2016年3月31日,在全市残联工作会议上,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孙军同志代表市残联党组对市残联机关部室负责人,区、县理事长进行廉政谈话。

  会上,孙军提出四方面的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他指出:市残联机关部室负责人,区、县理事长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单位风清气正,干部、职工勤政廉洁,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落实责任,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他要求:各区、县残联,机关各部室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本单位,本部室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三是严于律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他强调:在具体工作中,对党员干部、职工要做到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残疾群众,主动和善于为残疾群众服务。四是廉洁自律,切实增强使命意识。他希望:作为部门(单位)的领头羊,一定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党纪党规意识、自律自觉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自己心上,时刻对照检查自己。要注重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使自己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专家,同时,将学习与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将研究工作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以不断进取的精神,解决残联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残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不断提高组织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会上,各区、县残联负责人向市残联党组递交《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公开进行了诺廉。参加会议的残联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切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将廉政承诺牢记心中,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