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 综合施策 推动“三基”建设再上新台阶
其一,突出党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党支部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首位意识,坚持以党建促审判,促公正、促公信和促廉洁。年初,把机关党支部建设与执法办案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安排、一同落实,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督促政治理论学习、市委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学习传达等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打牢党员队伍的思想基础,提升理论政策水平。
其二,落实整改任务。为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仅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而且进一步梳理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长期坚持、长期整改的问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从严治党打造作风建设新常态,着力整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痼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其三,狠抓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既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又是法院的基础性工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减少上诉、再审、信访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推进“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等措施,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级法院申请信息化建设各项设备,推动网上办公、办案。
其四,强化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是全面提升法官队伍司法能力的主要途径。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法院针对新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一方面积极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培训学习,另一方面以各业务庭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和相应司法解释,提高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的司法能力。
当下,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传达学习4月28日全市“三基”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