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湟水河枯水期污染治理工作力度

16.02.2016  17:20

为落实市政府湟水河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就湟水流域进入枯水期后河流纳污能力进一步减弱问题专题进行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湟水河枯水期水环境安全以及水质进一步提升。

一是严格执行河长制管理制度。按照河长制分工要求,督促各区县对各辖区内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对清理缓慢、不到位辖区实行督办制度,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按照新《环保法》要求,积极对湟水流域(西宁段)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严格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对水质不达标不进行整改企业进行关停处理。三是强化水质监测工作。积极与省环境监测站衔接,对湟水流域(西宁段)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进行高频次联合监测,并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西宁辖区断面水质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四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严密监控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在线数据,对数据异常现象及时联合市监测站与市监察支队进行现场监测勘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五是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将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报纸、电视等煤体进行公布,积极宣传治理成效及做法,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进行回复。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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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