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营改增”试点代开业务平稳运行
自5月1日起,海东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各地办税服务厅开票系统运行正常,“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总体顺利。
乐都县地税局自5月1日代开个人不动产出租和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成功至今,共办理二手房交易5笔、个人不动产出租7笔,代征增值税款12481.06元。操作人员在业务办理中不断总结经验,岗位技能得以显著提高。办税服务厅启动了应急预案,并坚持分管领导值班导税,为纳税人做好解读引导服务,让纳税人在平稳、顺利、和谐的环境里轻松地“嫁入”国税。
循化县地税局“营改增”首周代开不动产租赁2笔,税款1928.49元,代开二手房交易2笔,税款10852.49元。为使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平稳运行,该局通过LED电子屏、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资料、推广扫描“营改增”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在办税大厅增添了2个绿色通道窗口,配备业务骨干专门从事“营改增”代开发票工作;针对纳税人对“营改增”代开业务不熟、流程不清的情况,该局提供专业咨询和导税服务,确保“有问必答,有疑必解”。
截至5月10日,民和县地税局已代开二手房交易业务7笔,代开租赁不动产业务1笔,代开增值税发票共计8份,代征增值税款85.71元。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民和县顺利实施,国地税部门紧密配合,对“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形式联合开展了纳税辅导及培训工作;于3月初将“营改增”扩围后的管户情况、税收入库情况及发票领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移交,国税局提前进行调查摸底。4月份,县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政策宣传、领用票据、测试系统、熟悉业务、预约纳税人等均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经过国税、地税双方共同努力,“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推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业务自5月1日以来运行平稳,实现了服务零投诉、运转零事故、办税零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