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给县长送水源保护条例

22.08.2014  12:50
      8月20日,市长王予波带领副市长许国成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大通县黑泉水库,第四、第六水源地,督导检查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第四水源地保护现场,王予波亲手将一份《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交到大通县县长韩生才手里,并强调,交一份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就是交给大通县一份沉甸甸的水源保护责任。大通县政府一定要责无旁贷地落实好属地化管理职责,规划管控保护好每一处水源,确保让西宁市广大群众喝上百分之百放心安全的饮用水。此前的15日,王予波一行前往湟中县多巴水源、第五水源保护现场,就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多年来,我市饮用水一直保持着100%的合格率,全市广大群众使用着放心安全的饮用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任务越来越重,进一步加强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王予波一行深入黑泉水库周边寺堂、俄博图等村庄,以及分布在大通县塔尔镇、新庄镇凉州庄、中滩等村落的第四、第六水源地泵井,仔细查看每一处水源的保护措施及落实情况。他强调,水是生命之源,无水则无城,保护水源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就是保障城市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水源地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县区、乡镇政府,肩负着保护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的重要责任。一定要牢固树立水源保护第一的责任意识,站好岗、操好心,一级一级抓落实,依法依规保护好每一处水源。要结合水源地实际情况,严格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立醒目的保护通告,告之明确的水源保护四至范围、保护措施、禁止事项、责任单位等。开展定期巡查,对于保护区内不符合水源保护法规的现象和行为,不讲任何代价、不容任何商量,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该禁止的坚决禁止、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让每一位老百姓都树立并养成保护水源的法律意识。市环保、水务、供水等部门要根据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和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拟定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办法;结合水源保护管网规划和水源地周边村庄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等保护项目,制定西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建立依法保护管理水源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