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置“奇葩作业”老师错了吗?

30.10.2015  17:34

  ■李益众

  日前某媒体刊发“谁来检查老师布置的‘奇葩作业’”一文。报道中对“奇葩作业”作了举例:比如要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做电脑演示文稿,拍微视频;再如,幼儿园要孩子做十字绣、端午香包、各种剪报……

  “奇葩”原指珍奇的花朵,比喻不同寻常的优秀文艺作品,本属于褒义词。然而在当下的语言环境中,也经常指“一些稀奇古怪、让人无法理解的人物或现象”,用作贬义,带有嘲讽意味。然而在笔者看来,上述作业大多富有创意,应该受到鼓励而不是批评。因为它们是开放性的,给了孩子很大的发挥空间;它们能训练孩子的动手操作能力;它们带有趣味性,能够吸引孩子们乐在其中。

  一些人批评以上作业的依据是“有形的题目化为无形的‘为难’”以及“折腾家长”。这里谈的实质上是作业的难度。别说孩子,毕竟很多家长也不会拍微视频,甚至没有相关设备。然而,作业本质上就是需要有一定难度的。我们常说的“跳一跳摘桃子”,这个“”其实就是难度。鉴于“培养亲子关系”的需要,让家长也参与进来,家长和孩子携手迎接挑战、克服困难,这是十分宝贵的教育过程。

  一些人对作业难度的担心,其实是传统的应试教育心态在作祟。不少家长以为每一次的作业都会成为判定孩子高下的准绳,甚至影响评优、升学,于是格外紧张。实际上,在素质教育语境下,不仅作业的内容应该是多样化的,学生完成作业的结果也不是“一锤定音”式的评判。

  按照多元智能理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智能组合。每个孩子有不同的擅长领域,不必方方面面都要争优。所以说,如果这次微视频作业没有完成或完成得不好没有关系,或许下次在制作端午香包的作业中,孩子就能发挥得很出色。家长应该以“尽力就好”的平常心来对待这些富有创意的作业。

  媒体报道中称“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量上固然要监控,内容上也不能放任不管”。笔者对此并不认同。如果照此执行,将会造成对教育教学的严重干扰,是对教师教学自主权的严重侵犯。教学(包括布置作业)是一件非常专业化的事情,无论是家长还是教育行政部门,都不宜干涉教师布置多少作业、布置什么样的作业。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和社会舆论可以随便给教师的教学施加压力乃至扣帽子,将十分危险。在教学创新上,我们应该更多地解放教师,而不是严加束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布置作业可以任意妄为。对于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应该要有评判和讨论。一方面,教师自身应该要有反思,不断提升自我水平;另一方面学校教研部门的同事和地方教研机构的教研员也可以参与研讨,帮助教师成长。

  (作者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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