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第二步”工作

27.11.2015  18:23

11月18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部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第二步”工作。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作为全省“三区”战略之一,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意义十分重大。按照“两步走”战略部署,从2013年起,全省上下高标准、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三年强基础”的工作目标。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对新时期创建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健全教育引导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完成好2016年到2020年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确保如期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