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绘制“三幅图”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管理无缝对接
自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国税局面对新的工作任务,不等不靠,转变观念,严格按照各工作节点要求,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初步建立起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工作环节和内容的绩效管理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管理指标无缝对接。
一、绘制路线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覆盖
一是打好决策部署地基。按照总局下达的2015年对省国税局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与绩效管理中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有机结合,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完善相关指标。二是铺好整体覆盖路面。将省局党组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五大工程”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列入绩效考评工作指标,并根据权重赋予相应的分值,形成了5项共性指标,4项个性指标和11项考市州局的指标,覆盖了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工作内容,初步建立了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工作环节和内容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了考核重点突出、考核方法多样的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开通精准对接高速。编制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年度目标和任务,确保每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精确的量化标准,清晰的进度要求,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绘制量化图,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
一是时点清晰,岗责明确。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逐项在绩效管理指标中进行体现,使承接总局的10项指标、省局的44项共性指标、4项个性指标,考市州局的11项指标按照岗位分工分解细化到具体人员。二是并轨同评,手册指导。在认真承接绩效管理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并轨同评的具体工作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2015年度省局监察室绩效考核责任手册》。《手册》进一步明细绩效岗责主体和内容,并对落实AB岗制度、建立绩效指标记事台账和临时交办工作任务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承接总局考评的指标落实到岗到人。三是台历提醒,清册管理。在个人绩效管理中,汇总总局、省局机关、省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标,制作绩效工作台历,使月度指标任务及责任人一目了然,通过台历及时提醒考评工作,将各项指标的完成进度做到清册管理。
三、绘制问效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有力落实
一是科学管理,完善问效机制。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制,建立领导负总责,考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制定《监察室个人绩效考核操作规范》,完善考评工作机制,落实分工任务,推进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制度化,不断提升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二是编制细则,明确落实主体。在制定考市、州局的考核指标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指标考核对象,对被考主体进行明确,由省局绩效办牵头协调,监察室具体负责考评。同时,对每一个指标都编制考评细则,并严格按照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评分。三是建立台账,强化过程管控。建立绩效考评各环节工作台账,使绩效考评标准规范、信息完整、过程留痕、可考可查。按照职责分工,对年度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在报送相关资料及考核打分之前,都要经过处室集体讨论并经领导签阅。四是主动沟通,注重上下协调。积极主动与上级和省局机关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对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开展及时督办,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上下同步高效运转。每个人都按照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涉及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目标任务,明确牵头人员,并要求其他人员要加强分工协作,通力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李钰)